“不告状不等于不科罚。鉴于你的举止违反了《中华黎民共和国食物安闲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轨则,市集禁锢部分将依法对你处以相应行政科罚。”2024年11月,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黎民审查院凯旋操持一齐涉及异地管辖的跨省行刑反向接连案,并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市集监视照料局告终共鸣,对涉案职员陶某落实行政科罚,完毕“罚当其错”。
2024年3月至4月,家住安徽省合肥市的陶某正在明知其发卖的“H国减肥产物”含有犯禁因素的景况下,先后通过微信将上述产物发卖给河南的刘某与江苏的唐某,发卖金额起码960元。该案系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正在操持胡某等人发卖有毒、无益食物系列案流程中案发,继而并案窥察,后移送江北区审查院审查告状。因收获较少,违法情节微幼,拥有自首情节,自觉认罪认罚,江北区审查院依法对陶某作出不告状定夺,后该案行刑反向接连至行政审查部分。
经审查,陶某是通过汇集发卖减肥产物的,违法举止发作地并不正在江北区。依据《市集监视照料行政科罚标准轨则》第十条,应由其室庐地,也即是安徽省合肥市市集监视照料部分担辖。正在收集表地审查陷坑见解后,2024年8月底,江北区审查院依法向合肥市包河区市集监视照料局发出审查见解,提议其依法处分陶某的违法举止。
收到审查见解后,包河区市集监视照料局高度珍惜,随即打开考稽核实。商量到陶某系初次违法,且违法络续时代短、收获少,江北区审查院与包河区市集监视照料局弥漫疏导,正在对陶某减轻行政科罚上告终共鸣,确保“过罚相当”。2024年11月,陶某依法被处以行政罚款两万元。陶某随即缴纳了罚款。
从此,江北区审查院召开法律沙龙,邀请辖区公安、市集监视、归纳司法、应急照料等行政陷坑以及高校专家学者协同商量,就“审查陷坑正在审查见解中能否提出量罚提议,行政陷坑能否提出贰言”“刑事证据转化”“行刑倒挂”“幼过重罚”等行刑反向接连核心疑义杂乱题目告终共鸣,鞭策了“审查+行政”的良性互动。
聚焦“幼过重罚”,江北区审查院即日联结区法院、区法律局、区归纳行政司法局出台《合于楷模行政科罚案件过罚平均使命的奉行见解》,鞭策“首违不罚”“微幼不罚”等轨造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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